QQ空间小游戏结算与支付
收益计算方法2020年1月起调整如下
一 关于第三方合作伙伴收益相关的定义及说明
开发商收益:开发商方收益包含游戏内购收益(游戏道具收入),以及游戏内置的广告收入。
1.游戏内购收益:用户在第三方合作伙伴的游戏或程序中进行付费产生的消耗流水,扣除渠道费后,按照平台分成规则计算而得的收益。
2.游戏广告收益:指QQ广告投放用户通过第三方合作伙伴的游戏或程序有效展示其广告而支付的总金额在扣除相应的渠道技术服务成本后计算所得的收益(前述展示,可能会根据点击量、下载量、停留时间量等不同指标进行计算,具体以腾讯确定的相应指标为准,有效展示=总展示-无效展示)。
3.IOS系统收益:用户通过IOS系统,在第三方合作伙伴游戏或程序中进行付费产生的消耗金额,在扣除渠道费后,按照平台分成规则计算而得的收益。
4.安卓系统收益:指用户通过安卓系统,在第三方合作伙伴游戏或程序中进行付费产生的消耗金额,在扣除渠道费后,按照平台分成规则计算而得的收益。
5.空间小游戏/玩一玩小游戏自有平台收益(下文简称"自有平台"):用户通过登录手机QQ空间小游戏/手机QQ厘米玩一玩小游戏平台,并在第三方合作伙伴游戏或程序中进行付费产生的消耗金额,在扣除渠道费后,按照平台分成规则计算而得的收益。
6.空间小游戏合作拓展渠道:平台为了能最大限度的推广第三方合作伙伴游戏,第三方合作伙伴授权平台可以在平台(手机QQ空间/手机QQ厘米游戏)自有平台外的任何网络渠道进行合作推广(以下简称"合作拓展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腾讯视频、手Q阅读、企鹅电竞、企鹅FM微信公众号、QQ公众号等,推广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第三方公众号或者微博账号、其他网站等通过链接的方式进行。
7.渠道费 安卓:25% IOS:(30+X)%
X由平台依据苹果公司向平台实际结算的比例制定为X%,初始X%=5%。平台可定期调整X值并在每期账单中展示。若平台制定的比例X低于苹果公司向平台实际结算的比例,平台有权调整X值,并通过下一次结算扣除因X过低结算给第三方合作伙伴的差额
8.广告技术服务费:广告技术服务费为游戏内广告带来流水总额的30%,不区分IOS或安卓。
二 第三方合作伙伴净收益计算方法
第三方合作伙伴净收益:包含游戏道具内购(自有平台、空间小游戏合作拓展渠道、自投广点通产生的游戏内购收益)和广告收益带来的净收益之和,即第三方合作伙伴净收益=(空间小游戏+手机QQ厘米游戏)自有平台净收益+合作拓展渠道净收益+广点通自投净收益+广告净收益。
(1)游戏内购收入:(空间小游戏/手机QQ厘米游戏)自有平台净收益 玩家在第三方合作伙伴游戏或程序中进行付费产生的月消耗总流水,扣除渠道成本后,60%归属第三方合作伙伴。 即第三方合作伙伴在自有平台净收益(含税)=安卓渠道收益+IOS渠道收益=(安卓总流水-渠道费)60%+(IOS总流水-渠道费)60%
举例:某游戏2020年1月在自有平台产生安卓流水1000元,IOS流水1000元,其自有平台收益=安卓收益+IOS收益=1000(1-25%)60%+1000(1-35%)60%=450+390=840(元)
(2)游戏内购收入:空间小游戏合作拓展渠道净收益。平台为第三方合作伙伴在其他推广渠道产生的消耗流水,30%归属第三方合作伙伴(不区分安卓、ios),即:第三方合作伙伴分成收益(含税)=平台为第三方合作伙伴在其他渠道推广产生消耗流水*30%
举例:平台在2020年1月为第三方合作伙伴在其他渠道推广所获得的消耗流水为2000元,其中:1000元来自安卓渠道,1000元来自IOS渠道;则第三方合作伙伴在合作渠道总收益=2000元*30%=600元
(3)游戏内购收入:第三方合作伙伴自投广点通新进净收益。第三方合作伙伴自购广点通推广的新进用户产生的消耗流水,70%归属第三方合作伙伴(不区分安卓、ios),即:第三方合作伙伴分成净收益(含税)=第三方合作伙伴自购广点通推广产生消耗流水*70%
举例:第三方合作伙伴为某游戏消耗自有资金投放广点通产生了游戏内消耗流水2000元,其中:1000元来自安卓渠道,1000元来自IOS渠道;则第三方合作伙伴在自投广点通上的收益=2000*70%=1400元
(4)广告净收益:(空间小游戏/手机QQ厘米游戏)自有平台净收益。第三方合作伙伴游戏在平台自有渠道上内置广告产生的消耗流水,50%归属第三方合作伙伴,即:第三方合作伙伴广告分成净收益(含税)=第三方合作伙伴广告产生消耗流水*50%
举例:第三方合作伙伴2020年1月在自有平台产生了游戏内广告消耗流水1000元,第三方合作伙伴在广告上的收益=1000*50%=500元
(5)广告净收益:空间小游戏合作拓展渠道净收益。平台为第三方合作伙伴在其他推广渠道产生的广告消耗流水,30%归属第三方合作伙伴,即:第三方合作伙伴分成收益(含税)=平台为第三方合作伙伴在其他渠道推广产生消耗流水*30%
举例:平台在2020年1月为第三方合作伙伴在其他渠道推广所获得的广告消耗流水为1000元,第三方合作伙伴在广告上的收益=1000*30%=300元
(6)广告净收益:第三方合作伙伴自投广点通新进净收益。第三方合作伙伴自购广点通推广的新进用户产生的广告消耗流水,70%归属第三方合作伙伴,即:第三方合作伙伴分成净收益(含税)=第三方合作伙伴自购广点通推广产生消耗流水70% 举例:第三方合作伙伴为某游戏消耗自有资金投放广点通产生了游戏内消耗流水1000元,则第三方合作伙伴在自投广点通上的收益=100070%=700元
根据示例,第三方合作伙伴某游戏在2020年1月的总收益(含税)=自有平台收益+内部合作渠道收益+自投广点通收益+广告自有平台收益+广告内部合作渠道收益+广告自投广点通收益=840元+600元+1400元+500元+300元+700元=4340元。
(7)平台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渠道费比例、广告技术服务费、收益比例、计算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前述修改、变更前,平台将在相应服务页面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第三方合作伙伴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则应立即通知平台停止使用本服务。第三方合作伙伴如果未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的,即视为第三方合作伙伴同意上述修改、变更。
(8)因第三方合作伙伴游戏或程序的问题引发的任何用户投诉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游戏或程序内容问题、游戏或程序侵权问题、未成年人消费问题等),平台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基于自身的合理判断,向用户进行退款或向权利人进行赔偿,平台代为退费或赔偿后有权向第三方合作伙伴追偿。情节严重者,平台有权下架对应游戏或程序并终止合作(游戏或程序下架后,平台仍有权代第三方合作伙伴向用户进行退费,并有权向第三方合作伙伴追偿),由此引发的任何损失由第三方合作伙伴独立承担。由于第三方合作伙伴原因导致平台遭受任何损失,在第三方合作伙伴不积极履行赔付义务时,平台有权限制第三方合作伙伴关联公司的款项并向您的关联公司追偿。
5、结算与支付
1.双方在第三方合作伙伴游戏或程序有收益后分渠道进行结算。单个自然月消耗总流水低于100元,则不予以结算,也不可进行追溯(即下月消耗总流水不应计入该月不予结算的低于100元的消耗流水)。安卓渠道的结算周期为自然月结算一次,苹果IOS渠道按照苹果IOS对平台结算月的次月由平台向进行第三方合作伙伴结算。平台应在每自然月(安卓渠道为M+1月,IOS渠道为M+3月)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第三方合作伙伴提供结算报表(又称“结算单”)供第三方合作伙伴核实。
(1)若第三方合作伙伴对报表有异议,应于收到报表之日起(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10个自然日内向平台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以平台数据为准。第三方合作伙伴在收到对账单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第三方合作伙伴无异议,双方按平台提供的对账单所载结算金额进行结算,本协议所涉及的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2)如无异议,第三方合作伙伴应于收到报表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向平台出具经第三方合作伙伴盖章确认的对账单及与第三方合作伙伴盖章确认当次结算金额等额的合规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游戏道具内购收益发票内容选择信息技术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广告收益对应发票内容选择广告费、广告发布费、广告服务费。双方应依法承担各自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费用,涉及代扣代缴的,平台有权代扣代缴并提供相关凭证。第三方合作伙伴同意并确认,若第三方合作伙伴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平台有权扣取增加的税务成本后将剩余款项予以支付。如第三方合作伙伴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不合格发票或不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平台有权不支付或相应延迟支付。
(3)如第三方合作伙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身份改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第三方合作伙伴应提前告知平台,平台有权将与第三方合作伙伴的结算价款调整为: 新结算价款=原结算价款/(1+6%)X(1+3%),第三方合作伙伴需向平台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平台给予第三方合作伙伴的奖励、扶持等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实施的具体方式、政策实施数额及政策结算模式等)均以平台单方在相关网站颁布的规则为准,第三方合作伙伴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全部遵守。
3.平台依本协议所应支付第三方合作伙伴的净收益款项,将在收到第三方合作伙伴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盖章确认的对账单等凭证后45个自然日(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汇入第三方合作伙伴所指定之银行账号。 备注:相关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主协议、本协议及其规则、规范等)如无特别说明,所有涉及到的费用均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4.如平台某项服务采用预付费方式的,则第三方合作伙伴因使用该项服务应向平台支付的相应服务成本费,将优先从第三方合作伙伴的预付费账户中扣除。如第三方合作伙伴预付费款项不足以抵扣相应服务成本费的,平台可按照本协议约定从第三方合作伙伴收益或其他款项中扣取该项服务预付费不足以抵扣部分费用。